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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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中“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的要求,我公司在官网上依法主动公开了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具体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湘环评[2017]9号); 附件3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湘环评[2018]6号); 附件4 《关于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附件5 关于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附件6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7 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8 玉坤金矿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9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
附图 附图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 附图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表
古台山地区采矿历史可以追溯到解放前,主要开采锑和溪流砂金。岩金矿开采始于原新化县金矿。新化县金矿(现玉坤金矿)以核工业304队1988年7月提交的详查中间性报告为依据进行矿山建设,1988年8月筹建,由长沙有色设计院进行设计,设计生产规模为采选矿石50t/d,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金50kg。矿山于1989年底建成,1990年生产,2000年新化县金矿企业改制,改组为新化县云峰金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新化县玉坤金锑矿业有限公司,并一直开采至今。目前矿山范围内王牌矿脉1号脉和3号脉已采空,矿山主要在410中段以下开采2号支脉。 原新化县金矿于1989年3月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新化县金矿15300吨/年采、选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991年6月投入试生产,1991年10月完成了工程的竣工验收。 2015年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原有50t/d采选基础上完成了改扩建项目,同年7月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补办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手续,并于2017年2月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7]9号)。根据改扩建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50t/d采选项目进行扩建,形成300t/d采选规模,扩建后所产生尾砂依托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回收建设项目(新环评[2015]15号)处理,不进入株梓洞尾矿库储存。 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注销导致该项目尾砂无法依托综合处理,必须进入株梓洞尾矿库,因此,尾矿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因此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4月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8]6号)。变更后项目总占地面积13.37hm2,其中采矿工程1.42hm2,选矿工程(含尾矿库)11.95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改扩建选矿厂及配套株梓洞尾矿库工程三部分。采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巷工程、工业场地、废石场等,采矿生产能力300t/d(9万t/a);选厂生产能力300t/d(9万t/a),生产工艺采用手选+重选+浮选工艺流程;尾矿库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坝下设置污水处理站一座,加高扩容后尾矿库设计有效库容136.4万m3。 2018年7月,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项目等均建设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7月,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本次验收对象为:玉坤金矿9万t/a金矿采矿工程、9万t/a选矿厂(含配套株梓洞尾矿库)工程。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设计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进行了认真研读,到现场实地踏勘,赴现场调查了该项目的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生态恢复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等,并收集资料,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在验收调查期间,验收工程工况负荷为244.8t/d~278t/d,达到设计能力的81.6%~92.67%,各项治理措施均稳定运行,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2016年1月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订)》,2015年4月24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6年9月1日;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2000年2月22日); 9、《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 1.1.2技术导则、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1.1.3相关技术文件 (1)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委托书; (2)《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7]9号); (3)《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8])6号》; (4)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5)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1调查目的 本次验收调查目的如下: 1、调查因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目前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并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补救措施等。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变更情况,以及带来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等,调查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比较项目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环境现状与环评结论是否相符,对新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减缓及补救措施; 3、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恢复和污染控制措施,并分析其有效性,对不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 4、调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效果,以及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计划的落实及总量控制情况,收集本工程投入生产后的公众意见,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5、根据本工程环境保护要求执行情况的调查,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项目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调查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调查目的,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坚持以下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和实用的原则; 4、坚持现场监测、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1.3.1调查方法 本次验收调查主要采取现场调查、现状监测、资料调研、文件资料核实、公众意见调查等技术手段和方法: 1、原则上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38号)中的要求执行,具体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中规定的方法; 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以公众意见调查为主,现场调查为辅。主要通过走访、咨询项目区受影响个人,了解项目区受影响居民对工程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现场调查本工程施工期植被破坏情况及工程弃渣处置情况,并核查有关施工设计和文件,以确定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3、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采取如下方式: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凡要求有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采取现场调查的方法,对未采取或有所调整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理由也要进行核实,重点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恢复和污染控制措施,并分析其有效性,对不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环保补偿措施。 1.3.2调查工作程序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等四个阶段。 1.4.1调查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与环评调查范围保持一致,具体见下表1.4-1。 表1.4-1验收调查范围与环评调查范围对比表
1.4.2调查因子 本次验收调查因子见表1.4-2。 表1.4-2验收调查因子一览表
本次调查采用的标准,原则上依据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中确定的标准,部分标准更新后以新标准为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故TSP、PM10、SO2、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4-1。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
(2)地表水质量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2。 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
(3)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表1.4-3 《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
(4)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4。 表1.4-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质量环境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其他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质量环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 1.4.3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废水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4-5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
(2)废气 废气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4-7 废气排放与控制标准 (mg/m3)
(3)噪声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1.4-8 (GB12348-2008)2类标准摘录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性质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6.1调查重点 1、核实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 2、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及变更情况; 3、扩建工程内容及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 6、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风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 9、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 10、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1.6.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现场踏勘,矿区及周围无珍稀动物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无风景区、自然保护区,与环评报告书所述情况一致。本次调查重点保护目标为矿区及附近的村庄、河流。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和附图1。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 表1.6-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本项目位于古台山林场东南部,新化县古台山林场株梓洞尾矿库西面,新化县城以西约34km。本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1°04′7.93″, 北纬 27°47′16.38″。具体位置见下图2.1-1。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位于新化县古台山林场境内,其前身是新化县金矿,该矿始建于1988年,1990年正式投产,采选规模为50t/d,总体工程由采矿、选矿、株梓洞尾矿库等组成。 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是在“新化县金矿”基础上扩建而成,扩建后采选规模为30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改扩建选矿厂及配套株梓洞尾矿库工程三部分。采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巷工程、工业场地、废石场等,生产能力提升至300t/d(9万t/a);选厂生产能力提升至300t/d(9万t/a),生产工艺采用手选+重选+浮选工艺流程;尾矿库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坝下设置污水处理站一座,加高扩容后尾矿库设计有效库容136.4万m3。 项目于2016年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开发备字(2016)001号); 项目于2015年7月委托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2月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7]9号)。 项目于2017年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4月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8]6号)。 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2015年5月新化县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 2.3.1采矿权属和矿权范围 玉坤矿业矿区面积5.9351km2,采矿规模为9万t/a,服务年限20.5年,开采深度:+755m~0m,采矿证证号:C4300002009044220014561,有效期限:2016年6月21日~2021年6月21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权属与矿权范围均与环评阶段一致。矿区拐点坐标见表2.3-1。 表2.3-1 矿区拐点坐标表
2.3.2工程概况调查 根据调查,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工程概况验收阶段与环评一致。工程概况见表2.2-2。 表2.2-2 工程概况一览表
2.3.3工程内容调查 玉坤金矿目前已经建设内容包括地下采场、废石堆场、工业场地、选矿厂、尾矿库、办公生活设施和其他公辅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与环评时的对比结果见表2.3-1。 表2.3-1建设内容与环评时的对比结果
2.3.4平面布置 (1)环评阶段:整个矿山总体布置分为五个部分,即采矿工业广场、选厂、废石场、尾矿库和行政办公生活区等。 项目行政办公区位于选厂北侧,主井工业广场位于选厂东南方向约900m,副井工业广场位于选厂东北方向850m,尾矿库位于选厂南边约425m。其中主井口、副井口分别分布有废石堆场。 (2)验收阶段 验收阶段,项目总体布置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具体见图2.4-1。 2.3.5项目环保投资调查 项目环保投资包括:水处理措施、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治理、尾矿库、废石场防治措施。项目环评阶段预计总投资5988.29万元,预计环保投资估算为574.5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9.59%。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总投资6052万元,环保投资84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0%。 表2.3-2工程环保投资落实一览表
2.3.6项目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对于水利水电项目、输变电工程、天然气开发工程(含集输管线)、矿山采选可按其行业特征执行,在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可以进行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本工程设计日采选黄金矿300t/d,验收期间的工况负荷见表2.3-3,达到设计值要求,具体见附件。 表2.3-3 工况负荷一览表
2.4.1采矿工艺 根据调查,玉坤金矿实际采矿工艺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项目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工艺,其工艺流程是将每个阶段的矿体分成矿块,矿房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每次崩落的矿石放出二分之一左右,其余的贮存于矿房中作为继续上采的工作台,待矿房采完后再放出,矿房采完后回采矿柱和处理采空区。 项目采矿工艺流程及污染源点位分布见图2.4-1。 图2.4-1项目采矿工艺流程及污染源节点 2.4.2选矿工艺 原矿出井口在主井口进行手选及一段破碎后采用汽车运至选厂,选厂破碎采用圆锥破,磨矿采用二段磨矿,重选采用摇床,浮选采用一粗三扫选二精选工艺,产品脱水采用浓缩压滤工艺。项目选矿处理能力为9万t/a,主要产品为金锑精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2.4-2。 图2.4-2选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本项目环评、试生产阶段主要生产设备调查情况详见表2.5-1、表2.5-2。 表2.5-1本项目环评、验收阶段矿山主要生产设备调查情况
表2.5-2本项目环评、验收阶段选厂及尾矿库主要生产设备调查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本项目验收阶段矿山及选厂主要生产设备较环评阶段基本保持不变。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调查见表2.6-1。 表2.6-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调查
根据调查,该项目环评阶段工程已全部建成,正常运营。验收前后原辅材料使用量基本保持一致。 玉坤金矿原矿石多元素分析见表2.7-1。 表2.7-1 玉坤金矿原矿石多元素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玉坤金矿开采规模和开采范围均没有发生变化,参照《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采矿工程设计生产能力和开采面积均未发生变化,开采工艺与环评阶段设计一致,实际建设的主井、副井、风井、排水井、选厂、尾矿库等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该项目环评阶段工程已全部建成,正常运营,故未见工程主体内容有大的变化,仅生活污水处置方式发生了变化,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实际建设情况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水泵泵入尾矿库,不外排。 3.1.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因此,国家是允许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开采矿产资源的。 本项目为金矿开采工程,建设性质为扩建,采矿规模为9万吨/年。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工程不属于其规定的鼓励、限制、淘汰类中的任何一类,属于允许类。因此,工程建设不违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 根据《新化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新化全县共划分2个矿业经济区即古台山-西河矿业经济区和杨家山-桑梓矿业经济区,玉坤金矿位于古台山-西河矿业经济区,符合规划矿业空间布局。 该规划中全县开采规划重点区2处、限制开采区2处、禁止开采区6处。 重点开采区:西河灰岩、砂岩重点开采区,主要开采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砂岩、水泥用粘土、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灰岩及砖瓦用粘土等;杨家山煤和石膏重点开采区,主要开采煤炭。 限制开采区:古台山-水车锑金铜钨多金属限制开采区(限制钨的总量开采),主要开采金、锑、铜钨及矿泉水等;田坪-石冲口煤和石膏限制开采区(限制煤的总量开采),主要开采煤炭。 禁止开采区: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梅山龙宫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紫鹊界秦人梯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油溪河峡谷地质公园和新化县城规划区。 玉坤金矿位于古台山-水车锑金铜钨多金属限制开采区(限制钨的总量开采),但玉坤金矿开采金、锑,不属于限制矿种。 因此,玉坤金矿项目符合《新化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3.1.2工艺先进性分析 本项目金矿采用浅孔留矿法,设置有开拓运输系统、坑内填充系统、通风除尘与排水系统,选矿采用重选+浮选工艺,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属国内成熟、可靠工艺设备。 3.1.3工程生态影响主要因素分析 本项目矿石采选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产设备噪声等。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达标外排;废气和固体废物主要污染因子为采、选矿过程中过程产生的粉尘、尾矿及废石等。 ⑴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于选矿生产过程中的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工段的主要产尘点包括破碎机的给、排料口及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收集后经重力除尘+湿式除尘后低空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采矿区作业粉尘、废石场扬尘、矿石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尾矿库干滩扬尘等。项目采用湿法爆破、洒水降尘、通风等措施可有效防止无组织粉尘污染。 ⑵废水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项目废水包括井下涌水、选矿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废石堆场淋滤水。井下涌水处理后达标外排,选矿废水中精矿浓缩废水实现厂前回用,其他废水进入尾矿库,正常工况下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非正常工况下经坝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椿树坪河。 主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收集后经水泵泵回主井洗矿工序,不外排;副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后用于晴天废石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⑶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分析 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职工生活垃圾。废石进入废石场安全堆存;尾矿进入株梓洞尾矿库安全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⑷噪声源及厂界噪声分析 项目采矿工程主要采矿设备位于井下,地面生产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风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浮选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外200m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1.4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⑴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 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对地表生态景观格局的改变、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的减少、局部生态结构完整性受损引起的破碎化与“岛屿化”的现象,以及污染生态效应等方面。 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体现在植被破坏,造成少量的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受影响的范围非常有限,相对整个评价区来说影响不太大,通过采取生态补偿、恢复等措施,可以进行补偿。建设方必须重视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基建和运营中的弃土、弃渣等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对建设中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补偿,把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工程服务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对坑口、废石场进行生态治理,区域植物资源、自然景观将得到部分恢复。 ⑵ 水环境影响预测 此次环评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 正常工况下,只有采矿井下涌水外排,预测结果显示地表水水质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非正常工况下,主要考虑井下涌水不回用全部外排、尾矿溢流水不回用全部外排两种情况。 通过预测可知,相关纳污水体预测因子COD、As含量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均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 ⑶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井下废石、选厂的选矿尾矿,均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堆存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裸露堆存造成的水土流失、淋滤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堆存产生的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等。 工程建设、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地的占压,自然景观的破坏、改变。技改工程对各种固体废物均采取了适当的处置措施。通过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控制。矿山服务年限期满后,建设方将采取生态补偿、植被恢复等措施,对废石场及尾矿库进行生态治理。通过以上措施可减轻这方面的影响。 ⑷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工程主要气型污染源为井下通风废气、选厂破碎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扬尘。这些废气和粉尘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⑸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矿厂周边敏感点距离选矿厂最近距离为50m,可知,项目选厂设备噪声对其有一定的影响,环评建议选厂破碎机、球磨机等强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专用的机房内,不能露天安装,并加装隔音罩或隔声墙等设施以减小 ②道路运输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矿山原矿处理能力为9万吨/年,外部运输主要是精矿和原矿的运输,项目运输全部集中在白天;运输道路沿线的居民点较分散,因此道路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较小。 3.1.5环境质量现状 ⑴ 生态环境 评价区整体植被状态良好,除了采区工业广场外地表裸露面少,整体植被覆盖率较高,在90%以上。区域内未发现被列为保护的动植物。从土地利用现状图可知,评价区是以林草地为主导拼块的景观,景观各拼块之间连通较好,整个评价区生态完整性和生态稳定性较高,具有一定的恢复及抗干扰能力。 矿山历史以来的开采所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业广场的建设导致了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且由于工业广场尚未进行硬化,雨季时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矿山前期开采时没有对废石场进行合理规划,废石长时间处于无序堆存的状态,占压了较大面积的林地和少量耕地,对生态的破坏较严重;尾矿库位于山谷中,占用的土地类型为林地,且面积较大,破坏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性。 ⑵水环境 通过对高峰溪和椿树坪溪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铜、铅、锌、镉、铬、砷、锑、铊、硫化物、锰、SS、CODCr、石油类、氟化物。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⑶环境空气 通过对所在区域TSP、SO2、NO2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⑷土壤和底泥 通过对评价区域土壤和底泥进行监测,监测因子:pH值、铜、锌、铅、镉、砷、镍、铬。监测结果表明:6个土壤取样点和5个底泥取样点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⑸ 声环境 通过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设置的8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 3.1.6环境风险分析 风险评价主要考虑尾矿库溃坝、尾矿管线输送风险、回水管线输送风险。 尾矿库一旦发生溃坝,尾砂会顺着椿树坪河下泄,但可以看出,下游椿树坪河河道弯曲,两岸山体林立,尾砂将很快随椿树坪河淤积,造成河道不畅,但尾矿库下游无居民点存在,溃坝不会造成下游人员生命安全。若是发生溃坝,故在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要迅速通报当地政府,对于发生的事故采取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尾矿管线输送过程中,可能造成尾矿外泄,污染沿途生态环境(植被、椿树坪河)。运营期建设单位需加强尾矿输送管道的观察及维护,派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停产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更换管道时注意将管内残余的尾矿收集后送至尾矿库堆存,禁止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回水管线输送过程中,存在废水外排的风险,回水管道泄露事件发生后不会对下游人群健康构成直接威胁,但会造成沿线农田及下游河水污染,水体中各污染物含量增高,影响水域的使用功能。 本项目主要污染及其治理措施详见表3.2-1。 表3.2-1 本项目主要污染及其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采选扩建,扩建后采选规模为9万吨/年。工程对国家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就业率有积极作用。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其主要选矿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井下涌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气也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噪声可做到不扰民,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工程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很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2月对《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湘环评[2017]9号),于2018年4月对《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湘环评[2018])6号》。 湘环评[2017]9号要求: 一、你公司拟投资3736.29万元在新化县古台山林场现有矿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采选规模由1.5万吨/年扩建至9万吨/年,项目选厂扩建已于2013年动工建设,2015年新化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建设,按湘政办发[2015]111号文中违规建设项目处理,属于补办环评手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采矿:扩建采矿区面积至5.9351km2,开采标高+755m至+0m,采矿方式以留矿法为主,削壁充填法为辅,矿山总服务年限20.5年。(2)选矿:选厂采用重选+浮选工艺,规模300吨/天。(3)尾矿依托现有尾矿综合利用系统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金精矿3950.6吨,共生锑精矿。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根据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书分析结论和娄底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土、水利、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案建设生产,落实相关要求,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原矿堆场建设雨棚,工业广场进行地面硬化。规范建设矿区排水和废水回用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废石堆场淋滤水、初期雨水分别经集水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选矿废水中精矿浓缩水厂前回用不外排,尾矿综合利用系统的尾矿过滤水泵回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不外排。井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采矿和选矿生产,未完全回用部分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标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和周边林地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采用湿式采矿作业。矿石堆存、废石堆放、运输、装卸料等产尘点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选厂破碎、筛分等产尘点采取集气罩收集+洒水降尘措施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标准后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平面布局与设备选型,对破碎、筛分、球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音、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废石堆场撇洪、拦石坝和淋滤水收集池等工作。采矿废石回填采空区,不能利用的堆存于废石场,尾矿依托现有尾矿综合利用系统(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进行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COD≤0.777吨/年、NH3-N≤0.015吨/年,废水中砷≤0.528千克/年、废水中镉≤3.89千克/年、废水中铅≤16.1千克/年,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由娄底市环保局和新化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湘环评[2018])6号要求: 一、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2017年2月经我厅环评批复。该项目所产生尾砂原依托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尾砂回收建设项目处理,因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注销,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拟变更为进入株梓洞尾矿库处置,株梓洞尾矿库加高扩容,废石堆场淋滤水处置方式、厂区初期雨水处置方式相应变更,主井口新增手选工序。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娄底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同意本工程按报告书提出的工艺、地点、规模和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主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主井口一段破碎、洗矿工序;副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后用于废石堆场洒水抑尘。选矿厂厂前选矿废水及尾矿库溢流水经相应沉淀设施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厂,正常情况下不外排;在株梓洞尾矿库回水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溢流水无法回用选厂的情况下,尾矿库溢流水须经坝下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椿树坪河。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 (二)选厂破碎及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重力沉降室+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5m高排气筒外排。 (三)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回水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废石场及尾矿库的环境管理,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其他环保措施按原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四、本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管理由娄底市环保局和新化县环保局具体负责。 根据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试运营阶段逐步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具体见表4.1-1。 表4.1-1 本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根据湘环评[2017]9号、湘环评[2018])6号,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详见表4.2-1。 表4.2-1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生态恢复措施、生态补偿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指地面设施施工地面扰动;项目尾矿库的建设要占用与破坏大量的土地与植被,造成地表形态与生态环境的改变,影响生态环境的质量,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工业场地建设要做好绿化及植被防治措施,严禁建筑垃圾与弃土弃渣的乱堆乱放。 项目环评报告针对施工期、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措施以及措施落实情况参见表4.3-1。 表4.3-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结果表
调查结论:本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基本落实了改扩建环评及变更环评要求的各种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得到减缓,基本能够达到生态防护要求、调查阶段,废石堆场、工业广场、尾矿库水土保持措施较为完善,绿化较好。 本项目于2015年改扩建环评介入时主体工程即建设完成,故改扩建环评未对施工期环保措施提出要求,故本次主要针对变更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环评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及落实情况详见表4.4-1。 表4.4-1施工期环评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及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营地均已实施迹地恢复,本调查对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村民的走访咨询,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群众反映良好。项目建成完成后,建设单位及时采取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与补偿等生态恢复措施,目前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植被覆盖率较高。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5.1验收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 4.5.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开采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在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料口、下料口和皮带机受料点均采取密闭罩,并配置除尘管路,采用重力沉降+湿式除尘处理粉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进料口扬尘采取周边设置围墙,以减少堆场无组织扬尘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采矿工业场地及废石场定期洒水,减少工业场地和废石场扬尘起尘量。 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1日对选矿厂、尾矿库无组织粉尘的监测结果可知,选矿厂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0.130~0.156mg/m³,尾矿库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0.125~0.159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1日对破碎筛分车间配套的除尘系统出口的监测结果可知,破碎车间配套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值范围为35.1~36.0mg/Nm³,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770-2014)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同时根据对运输道路沿线村庄居民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可知,村民们对本项目反应良好,调查中未发现大气污染、扰乱居民生活的现象。 由此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且效果较好。 4.5.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具体见表4.5-1。 表4.5-1 项目废水处理措施
(2)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项目设有采矿、选矿高位水池,井下涌水回用部分采用泵分别泵至高位水池,无法回用的经排水井外排,排水井设有加药装置,所加药剂为石灰及絮凝剂,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井下涌水排口水质取样检测,外排的井下涌水水质能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精矿浓缩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直接厂前回用,根据现场调查,选矿厂设有沉淀池、回水池以及回水管道。 尾矿溢流水正常情况下经坝下回水池直接回用不外排,经现场查看,坝下设有回水池及回水管线,满足要求。 主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主井口一段破碎、洗矿工序,现场设置有回水系统,满足要求。 副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废石堆场洒水抑尘,现场设有收集池及回水管线,满足要求。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水泵泵入尾矿库。 初期雨水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外排。 非正常工况下尾矿溢流水进入坝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坝下污水处理站已设置到位,处理能力为2000m3/d,处理工艺为长沙塞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生物制剂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满足要求。 4.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采矿工程噪声主要为地面空压机和风机,选厂主要噪声源为矿石在破碎、筛分、转运、球磨等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尾矿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通过采用噪声防治措施,可有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运行平稳可靠、噪声小的设备;②在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等设备与地面、支架之间进行减振处理,封闭车间;③在办公区、厂界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种植乔灌草结合的立体隔声林带,降低噪声传播,也改善周边环境;④对采矿工业场地进行合理布局,设置空压机房和风机房。 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选厂及尾矿库四周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选厂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0~52.5dB(A),夜间为40.8~43.5dB(A),尾矿库四至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0.1~52.9dB(A),夜间为40.5~42.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敏感点采场工业广场西北面居民点、株梓洞尾矿库西面居民点、选厂东南面高峰工区居民点、选厂西南面古台山中心小学处声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结果可知,各居民点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同时根据区域居民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可知,村民们对本项目反应良好,调查中未发现噪声扰乱居民生活的现象。 由此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且效果较好。 4.5.2.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性分析 (1)采矿废石 本项目基建、采矿废石产生总量为6.5万t/a,工程共设置2个废石场,均利用已有工程形成的废石场继续使用,并按照水保和环评要求进行整改,设置挡渣防洪设施。根据对废石浸出毒性实验的分析可知,该矿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废石场可满足废石堆存需求。废石场措施可行。 (2)尾矿 该项目产生的尾矿渣量为8.61万t/a,全部排入尾矿库堆存。根据尾矿渣的毒性浸出试验结果可知,尾矿渣各项检测因子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标准限值,且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尾矿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从环保角度,经加高扩容后的株梓洞尾矿库排洪、排渗措施可行,回水设施完善,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尾矿处置措施可行。 (3)洗矿段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手选后会进行洗矿,洗矿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池沉渣会定期采用槽车拉到选矿厂选金,处理措施可行。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在工业场地与选厂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池,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分别进行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可行。 4.5.2.5 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废石场坡脚处设有挡渣墙,主井口废石堆场已在进行分阶段复绿,选厂内生产区域及办公生活区部分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办公生活区域内空闲地等已进行了绿化。已经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同时在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在工程服务期结束后,项目将采用以下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①工业场地生态恢复措施 采矿工业场地应对硐口采矿设备进行拆除,生产平硐进行封堵,平整工业场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以草类为主,草种选择狗牙根等。选矿工业场地服务期满后,可采取外购矿石或者矿区深部勘探增加储量的途径来延长选厂服务期。若选厂计划停用,应清理硬化层、土地平整,进行覆土植被恢复。 ②尾矿库生态恢复措施 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及时清理、封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尾矿库闭库设计。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以草类为主,草种选择狗牙根等。 ③废石场生态恢复措施 废石场服务期满后,对废石进行平整,削坡开级,形成有利于植被恢复的地势。废石场表面和顶部进行覆土恢复植被,植被恢复以草类为主,草种选择狗牙根等。 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可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落实到位,且运行效果较好,各项污染物均实现了达标排放。调查中未发现大的环境问题。 针对本次验收调查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1)废石场、运输道路等做到及时洒水降尘,最大程度地降低扬尘影响; (2)加强环境管理,对各种污染治理措施、废污水回用设施定期检查、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废石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废石堆存,针对废石堆场堆存的废石,建议清理外运制砂或筑路等。 5.1.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古台山林场东南部,新化县城以西约34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3′43″~111°05′00″,北纬27°46′28″~27°48′23″。 5.1.2区域自然环境状况 5.1.2.1地形、地貌 古台山国有林场地域属雪峰山脉中山地貌,最高海拔1512米,最低海拔290米,坡度在16-45°之间。本项目所在地为中低山区。地貌类型属侵蚀构造地貌。地形切割厉害,坡度一般在30°~50°左右。区内沟谷纵横、溪流发育。 5.1.2.2矿区地质 (1)地层岩性 矿山范围内出露地层主要为上元古界―下元古界板溪群、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和第四系。 1)第四系(Q) 主要为残积、坡积及冲积物,由棕红、黄褐色亚粘土、腐植土及砂砾石组成,广泛分布于山麓及沟谷地带,厚0-36.5m,一般1.0-6.0m,与下伏地层不整合接触。 2)奥陶系下统 自北向南出露于矿山外围侧,与下伏寒武系呈整合接触。 桥亭子组(O1q):灰绿色叶片状泥岩,夹细砂岩或粉砂岩,厚935.4m。 白水溪组(O1b):青灰色叶片状泥岩,底部夹薄层状含炭泥岩,顶部夹薄层状泥灰岩,厚113.3m。 3)寒武系 分上中下三统,总厚437.8m,下界与留茶坡组整合接触。 下统小烟溪组(∈1x):底部为薄层状硅质岩与含炭泥岩互层,下部为薄层含炭泥岩夹硅质条带,含磷结核,夹有石煤层;中部为含炭泥岩,见较多海绵骨针化石;上部为含炭泥岩夹泥灰岩和白云质泥岩,在其层间破碎带中局部见有锑、金矿化,厚244.9m。 中统探溪组(∈2t):下部为黑色中薄层含炭泥岩夹中厚层状泥灰岩,上部以泥灰岩为主,厚34.5m。 上统米粮坡组(∈3m)和田家坪组(∈3t):米粮坡组主要为中厚层状灰岩和泥灰岩。田家坪组为薄层泥岩。总厚158.4m。 4)震旦系上统 自下而上为陡山沱组(Z2d)和留茶坡组(Z2l)。 陡山沱组(Z2d):以黑色含炭泥岩、硅质岩为主,夹含炭泥灰岩和白云岩。层位出露不稳定,厚3—39m。 留茶坡组(Z2l):下部为深灰色厚层状硅质岩,岩性稳定,多处形成奇峰陡壁。在其底部层位有发育良好的呈同心状,半椭球状迭层石构造;中部为薄层含炭泥岩夹少量白云岩;上部为中薄层状含炭硅质岩夹含炭泥岩。厚48.0—118.2m 5)震旦系下统 自下而上为江口组(Z1j)、湘锰组(Z1x)、南沱组(Z1n)。下界与板溪群呈假整合―不整合,局部为断层接触。 江口组(Z1j):按共产出的岩性组合,江口组自下而上可细分为四个岩性层。 含砾砂质板岩夹砂岩(Z1j1):主要岩性为灰色含砾细粒砂质板岩。下部为含砾变质岩屑杂砂岩,层内还夹少量含砾板岩,厚360.3m。层间微细裂隙发育,裂隙具有明显扭压性质,多有石英脉充填,金矿化明显。 紫灰色含砾砂质板岩(Z1j2):主要岩性为紫灰色含砾粉砂质板岩,夹少量含砾板岩,局部夹变质岩屑杂砂岩,在底部有一层不稳定产出的条带状含炭板岩,厚7-8m,该层总厚208.8m。该岩性层中,偶见有南北走向的扭-压性裂隙中充填有石英细脉,并有金矿化现象。 灰绿色含砾板岩(Z1j3):岩性以灰绿色含砾板岩为主夹少量砂质板岩和岩屑杂砂岩。成份单一,厚188.3m。Ⅲ矿带近南北走向的石英矿脉,即赋存在该岩性层中。 砂岩夹含锰炭酸盐岩(Z1j4):该层以杂色(红色为主)变质岩屑杂砂岩为主,间夹含砾板岩。该层中部可见一层厚70cm的含锰泥晶灰岩,上部夹含锰白云质粉砂岩,顶部有厚度数米含方解石的黄铁矿较多的细粒变质砂岩层。层内有时可见斜层理。总厚97m。 综上所述,江口组主要岩性为含砾砂质或粉砂质板岩,含砾板岩和含砾岩屑杂砂岩。金矿化主要发育于第一层中上部和第三层下部,以矿脉充填形式产出。 湘锰组(Z1x):下部为薄层含炭泥岩,上部为含炭泥岩夹含锰白云质灰岩,该组厚20-30m。 南沱组(Z1n):为含冰碛砾石英长石砂岩和粉砂质泥岩,夹多层灰绿色条带状薄层泥岩,顶部含较多的黄铁矿结核。厚385m。本次I矿带108号脉既赋存于本组地层中的北西向构造破碎带中。 6)板溪群五强溪组(Ptbnw) 主要分布在矿山西侧,仅出露部分上段岩性,为青灰色条带状砂质板岩,灰绿色绿泥绢云板岩,夹变质细砂粉砂岩,具复理石韵律特征,厚度不详。层内北北西向和南北向裂隙局部发育,多有石英脉充填,并见金矿化现象。为矿区内主要的赋矿层位之一,2号、2-1、2-2、2-3号矿脉即充填其中。 (2)地质构造 区内褶皱不发育,总体上为单斜构造,呈南北走向,向南走向局部转为南东,向北转向北西,倾向东,倾角35-85°不等。仅局部见不规则且规模较小的挠曲。 2)断裂 区内断裂发育,按其走向,大致可分为北东向、北西向、南北向和近东西向四组。 南北向构造带:仅发育在玉坤矿带及牌头印勘查的Ⅱ、Ⅲ矿带范围内,是玉坤矿带及Ⅱ、Ⅲ两矿带中最主要的容矿构造。该组构造裂隙为剪切性裂隙带,平行展布,其总体走向358-12°,倾向东,倾角48-62°,以53-58°为主,产状极为稳定,仅局部具不明显的波状起伏。每单条裂隙宽仅0.5-5cm宽,最宽者也不超过12cm,最窄者仅0.1cm,它们又往往单独或2至8条集合成宽数十厘米至3m的一个带平行伸展,带内裂隙间有雁形侧列现象及燕尾式简单分支现象,相邻裂隙带的间距往往在5m至10m以上。构造裂隙面又极为平整、光滑,具有明显的扭压性质。裂隙两侧岩石无明显破碎,仅局部见有宽1-5cm的片理化或破碎化现象。由于围岩主要为板溪群或江口组板岩,岩性单一且江口组岩层厚度巨大,到目前为止其扭动方向和断距尚难准确判定。已知上述各构造带延长几十米至400m以上,延深几十米至700m以上,裂隙中多有含金石英脉充填。 北西向断裂:该组断裂在玉坤矿带范围较为发育,金锑矿化的几率较高,是主要的导矿和容矿构造。该组断裂走向290-335º,倾向北东或南西,倾角50-85°。矿山范围内,断裂带长由几十m至大于800m不等,宽0.1—5m,断裂带中主要由破碎的脉状石英及板岩碎块组成,铁泥质胶结,具张扭性及多次活动的特征,平面上具侧列现象。 北东向断裂:该组断裂在区内最为发育,有F1、F6、F15、F16、F17、F18、F19等,断裂总体走向25-55°,多倾向南东,倾角55-85°。构造规模大小不一,长者达数十千米,小者仅几十米,断距也从几米至数百米不等,断裂带宽0.1-30m。断裂带中多以原围岩角砾、岩块、铁泥质物及断层泥组成,成分单一,角砾多呈次棱角-次浑圆状、结构松散,局部见有挤压片理化甚至糜棱岩化。该组断裂在区内有错切北西向,近东西向和南北向三组断裂构造的现象。断裂带中金矿化微弱,一般无石英脉充填,为非矿构造。 近东西向构造:区内主要出露于东部地带。有F21、F22、F24、F26、F27、F28等,规模一般几百米至几千米。该组断裂走向为260-290°,倾向南为主,倾角变化较大,多为南盘东移,断距在几十米至300m不等,东部断裂带中尚未见矿化现象。西部的2号断裂,断续长也达近千m,宽0-6m,内有自然金的石英网脉及石英、围岩碎块充填。该组断裂也有多次活动的特点。 综上所述,区内褶皱不发育,总体呈近南北向的单斜;但断裂发育,按其展布方向可大致分为四组,规模大小不等,数量较多,又都具有多次活动的特征,其中西部的北西向、南北向和近东西向断裂又多有含矿石英脉充填。本区构造复杂程度应属中等偏复杂类型。 (3)岩浆岩 区内未发现岩浆岩,仅在矿山西部有两个规模很小的中细粒花岗岩体,出露面积不足0.01km2,岩体旁侧围岩有弱的硅化现象。 5.1.1.3水文地质 1)地形地貌及地表水 矿山属侵蚀中低山地貌,最高海拔点为矿区西北的古台山,海拔标高为1512m,区内地形切割强烈,坡度一般为30-50°,有利于地表水和地下水自然排泄。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山间溪水发育,多沿沟谷流至坡脚和沟谷中排泄。地表水对矿山开采影响不大。 2)地下水 (1)含水层 孔隙潜水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富水性弱,对未来矿山开采影响不大。 基岩风化裂隙含水层:地表浅部板岩、砂岩、泥岩、砂质泥岩及砂质板岩类因风化裂隙发育含风化裂隙水,受大气降水补给,对未来矿山开采影响有一定影响。 基岩构造裂隙含水层:赋存于构造破碎带或构造裂隙中,主要有三种类型。 北东向断裂带(如F1):F1为区内规模较大的断裂,长超过10km,宽0.3-30m,走向30°,总体倾向南东,倾角50-85°以上,局部倒转,破碎带中以围岩角砾、岩块、破碎的石英脉体、碎裂化板岩等,总体结构松散,局部见构造角砾岩。是大气降水和风化孔隙水进入矿坑的通道。但富水性较弱。F1在(Ⅱ、Ⅲ矿段)距矿体至少在35m以上(207号脉),在I矿段已近尖灭消失,对矿床充水无明显影响。 北西向构造破碎带:即为I矿段108号脉。该脉长近420m,宽0.1-1.49m,破碎带成分复杂,有石英团块、围岩团块、硅化角砾岩及含硫化物的石英网脉等,脉壁凹凸不平,膨缩现象明显,具有先张后压、多次构造活动的特点,裂隙较发育,但富水性较弱。 南北向构造裂隙:主要发育在(Ⅱ、Ⅲ矿段及2号支脉),它又是矿脉的充填空间,该组构造裂隙倾向东,倾角48-62°,产状稳定,裂隙面光滑、平整,且多成组成带产出。裂隙中或有0.1-5cm的石英脉充填,或无石英脉充填裂隙紧闭,基本不具富水性。但因放炮震动等影响会使局部裂隙的导水性明显增加。 总之,矿区中构造裂隙虽发育,但因构造裂隙开启性差,且又多被后期充填,再加上补给来源贫乏,因而区内该含水层不成规模,对矿床充水无实质性影响。 (2)隔水层 区内地层除震旦系下统湘锰组(Z1X)弱含水外,其它层位只在风化裂隙带和构造带含水,所以,在风化带以下,除构造破碎带外,均为隔水层。 (3)老窿水 区内老坑道多以平硐为主,均可自然排水,因矿脉厚度小,采空宽度都在1.5米以内,采空区不大,个别有积水的水量也很少,对未来开采影响不大。区内老窿已基本处理好,老窿大部分无积水或积水较少,对未来开采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矿山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5.1.1.4气象特征 从距本项目约24公里的新化县气象站气象资料看,其主要气象特征如下: 年平均气温: 16.8℃ 极端最高气温: 40.1℃ 极端最低气温: -10.7℃ 年平均降雨量: 1413.2 毫米 年最大降雨量: 2125.4 毫米 年最小降雨量: 909.5 毫米 50 年一遇日最大降雨量(1954.7.14):202.5 毫米 20 年一遇日最大降雨量(1996.7.15):173.2 毫米 年平均蒸发量:1342.1毫米 年平均太阳总辐射:101.51千卡/平方厘米 年平均日照:1488小时 年均无霜期:208.9天 年平均风速:1.7米/秒 最大风速: 28 米/秒 常年主导风:北北东风 灾害性天气:特大雷雨大风天气多在春夏出现,频率5次/年;冰雹一般在2~4月出现,频率1.8次/年;干旱一般在6月底~9月底出现,为夏旱、秋旱或夏秋连旱;寒潮来袭时间1-3月。新化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季明显,酷热和严冬为期不长,冷暖空气活动频繁,乍晴乍雨,气温急升骤降。 5.1.1.5土壤 区域地土壤类型有红壤、黄壤、石灰土、水稻土、潮土等,但以石灰土、红壤、水稻土为主要土类。 工程所在地土壤类型为石灰土、红黄壤为主,成土母质以石灰岩为主,次有板页岩风化物等。 5.1.1.6动植物 古台山国有林场境内森林茂盛,物种多样,据考察有木本植物400余种,属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树种有南方红豆杉、楠木树等20种,珍贵野生动物有锦鸡、猫头鹰、娃娃鱼、五步蛇等二十余种。新化县境内主要植被类型有阔叶林、阔叶混交林、草灌矮林植被、水生植被等。境内有植物150科、871种。其中乔木63科、243种;灌木46科、202种;草本41科、426种;常绿树种23科、79种;落叶树45科、138种。主要乡土用材磷187种,弓1进用材林43种,经济林28种。还有药用植物332种,庭园树和花卉128种,古老孑遗植物12种。 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植被类型主要为林地和旱地;建设区域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和旱地,表层土壤为较厚粘土层;区域植被发育,植被类型以人工杉木林和杂草灌木丛杂树为主,旱地集中于居民居住区附近分布。工程影响区域内无珍稀野生植物及古树等需保护的植物分布。 工程影响区长年来受人工活动的影响较大,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的数量与种类已大为减少,区域现存的野生陆生动物主要为一些小型的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哺乳动物及鸟类等。项目所在区域野生动物如老鼠、黄鼠狼等,家畜家禽主要有猪、狗、牛、鸡、鸭等,飞禽主要为常见鸟类,如麻雀、乌鸦等。 根据调查,项目对施工扬尘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有临时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区处理措施处理,基建期废石已全部送入废石场,废石场下方均设有挡渣墙。 根据现场调查,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施工营地均已实施迹地恢复,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村民的走访咨询,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群众反映良好。项目建成完成后,建设单位及时采取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与补偿等生态恢复措施,目前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植被覆盖率较高。 同时,根据对项目附近村庄居民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可知,村民们对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较为满意,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废物污染、扰乱居民生活的现象。 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3.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新化县古台山林场,项目地理位置、周围地形地貌与地质、工程地貌与地质、水资源、土壤植被、气候气象等基本情况已在区域环境概况部分做了调查,本次验收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重点对项目区植被情况、动物及水土流失等情况做调查分析。 (1)植被 本项目所在地属丘陵地区,主要由山地与丘岗地、谷地所组成,区域内林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达总面积的70%以上。区内林木多杉树、竹林,地表植被覆盖率较高,灌木杂草发育较好。 经现场踏勘,工程区域内未见珍稀植物。 (2)动物 项目位于古台山林场,占地区域内评价区域内动物资源以蛙类、蛇、老鼠等为主,周边村庄中动物主要为家禽、家畜,诸如鸡、鸭、猪、狗等。工程评价区域内未见珍稀野生动物。 5.3.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1)植被破坏的影响调查 调查可知,项目主要植被破坏因素为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场地、车辆运输、人为活动对调查范围内植被产生一定的破坏,调查范围内的植被多为杉树、竹林、灌木植被,无珍稀植物分布,这些植物物种在调查区广有分布,项目建设占地仅会使这些物种数量减少,未使物种种类减少。建设单位积极对厂区进行植被恢复,工程运行期对项目区植物的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说明建设单位采取的植被保护措有效可行。 (2)动物环境影响调查 调查发现,项目所在区域采矿由来已久,而且周边人为活动较频繁,目前已形成了工矿用地-农业种植居住用地等现状,评价区域内动物资源以蛙类、蛇、老鼠等为主,周边村庄中动物主要为家禽、家畜,诸如鸡、鸭、猪、狗等。工程评价区域内未见珍稀野生动物。这些动物适应力强,迁移能力强,项目运行期长期占地未对调查区内动物的栖息、繁衍造成大的影响。 (3)物种多样性 调查发现,施工及运行期破坏植被均为区内常见物种,不会造成种群数量减少,随着施工期结束后植被渐次恢复,未对区内植被种群数量及物种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 (4)占地环境影响 根据调查,工程实际占地总面积为9.46hm2,占用的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耕地、荒地等,项目占用土地将原有土地转变为工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由于本项目占地对整个评价区而言,占用面积非常小,对调查区土地资源的影响较小。 5.3.3生态影响调查结论及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可知,项目实施未对植被类型分布、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不同措施恢复地表植被;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未对当地土壤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为了解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分别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选厂厂界噪声、尾矿库厂界噪声、选厂无组织粉尘、破碎筛分等有组织粉尘、尾矿库无组织粉尘、矿井涌水、尾矿溢流水进行了监测。监测单位为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1日。 5.4.1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有组织大气污染源和无组织大气污染源,有组织污染源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大气污染源为选矿厂、尾矿库无组织粉尘。 5.4.1.1破碎筛分粉尘 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1日对破碎筛分车间配套的除尘系统出口粉尘浓度及排放速率进行了监测,监测频率为采样1天,每天采样3次,监测结果见表5.4-1。 表5.4-1 破碎筛分工序排气筒检测结果
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重力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后经5m高排气筒外排,通过表5.4-1可知,破碎工序废气检测口处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50mg/m3)。 5.4.1.2无组织排放监测 为了了解项目运行期间无组织粉尘排放现状,本次验收针对无组织排放源布点进行了现状监测。 1、监测因子: 颗粒物 2、监测频率:采样一次。 3、采样位置: 选矿厂和尾矿库上风向2~50m一个参照点、下风向2~50m浓度最高区域2个点; 4、执行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 监测结果见表5.4-2。 表5.4-2 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
5.4.1.3影响调查 根据实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厂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选厂及尾矿库无组织粉尘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故本项目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4.2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5.4.2.1地表水现状 玉坤金矿矿区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系为椿树坪河及燕山溪。本次验收对燕山溪及椿树坪河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频率为连续监测3天。主要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5.4-1。 表5.4-1主要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见表5.4-2。 表5.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
续表5.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由表5.4-2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各监测断面中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从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整体水质良好。 5.4.2.2井下涌水检测结果 为了解井下涌水水质情况,本次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井下涌水白水洞排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见表5.4-3。 表5.4-3井下涌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由上表5.4-3可知,项目井下涌水水质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要求。 5.4.2.3选矿废水检测结果 为了解选矿废水水质情况,本次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选矿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期间无废水外排,故取样点位为坝下回水池,检测结果见表5.4-4。 表5.4-4 尾矿溢流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由上表5.4-4可知,项目尾矿库溢流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要求。正常情况下溢流水进入坝下回水池,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5.4.2.4废石堆场淋滤水检测结果 为了解废石堆场淋滤水水质情况,本次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主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取样点位为主井口废石堆场下游沉淀池,检测结果见表5.4-5。 表5.4-5废石堆场淋滤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由上表5.4-5可知,项目废石堆场淋滤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要求。正常情况下废石堆场淋滤水进入拦石坝下沉淀池,全部回用于主井口洗矿,不外排。 5.4.2.5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比分析 环评阶段对项目纳污河流燕山溪、椿树坪河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断面见表5.4-1。本次验收进行了对照监测,燕山溪和椿树坪河水环境对比分析见图5.4-1~图5.4-5。 图5.4-1 W1燕山溪(项目位置上游200m处断面)水质对照情况 图5.4-2 W2燕山溪(项目位置下游500m处断面)水质对照情况 图5.4-3 W3椿树坪河(排污口上游200m处断面)水质对照情况 图5.4-4 W4椿树坪河(排污口下游500m处断面)水质对照情况 图5.4-5 W5椿树坪河(排污口下游1000m处断面)水质对照情况 由图5.4-1~图5.4-5可知,燕山溪验收阶段COD浓度较环评阶段浓度有较大降低,其他SS、氟化物、pH、铜等基本保持一致,其他重金属因子环评阶段、验收阶段均未检出。 5.4.3地下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本次验收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6日对株梓洞尾矿库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项目为水位、pH值、COD、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硫化物、总硬度、挥发酚、铜、镍、砷、汞、镉、铅、Cr6+、锑、铁、锰、细菌总数,采样频次为连续三天,每天一次。检测结果见表5.4-6。 表5.4-6 验收期间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除外
根据表5.4-6可知,株梓洞尾矿库下游地下水监测井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说明尾矿库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未受到污染。 5.4.4土壤环境影响调查 本次验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土壤的现状监测数据,该报告书委托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株梓洞尾矿库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一期采样检测,检测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该变更环评阶段,本项目即已建成运行多年,且监测时间距今较短,故本次可以引用变更环评关于土壤的监测数据。 (1)监测因子 pH值、铜、锌、铅、镉、砷、镍、铬。 (2)监测布点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设3监测点,详见表5.4-7。 表5.4-7 引用的土壤质量现状监测点位
(3)监测时间与频次 2017年4月19日进行了一期采样。 (4)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监测结果见表5.4-8、5.4-9可见,各土壤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监测值未超过《土壤质量环境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表5.4-8 引用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土样) 单位:mg/kg
表5.4-9 引用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剖面样) 单位:mg/kg
5.4.5声环境影响调查 5.4.5.1厂界噪声调查 本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10日对选矿厂、尾矿库四至厂界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5.4-10。 表5.4-10 选矿厂及尾矿库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项目选矿厂、尾矿库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4.5.2运输噪声影响调查 本项目矿区内部矿石运输采用汽车运送,金精矿外运采用汽车运输,运输道路沿线村庄为高峰工区村庄,利用现有公路,多数为水泥路面,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了限速限载、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且外运量较小。根据对运输沿线村庄村民的公众意见调查,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说明本项目运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4.5.3声环境质量调查 由前述监测数据可知,敏感点昼、夜声环境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4.5.4 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通过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选厂及尾矿库四个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同时,根据对运输道路沿线村庄村民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可知,村民们对本项目反应良好,调查中未发现噪声污染、扰乱居民生活的现象。 5.4.6固废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废石、尾矿及生活垃圾。根据原环评,项目尾砂及采矿废石均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废。原环评浸出毒性结果见表5.4-11~14。 (1)采矿废石 项目采矿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目前建设单位建设有两处废石堆场,分别为主井口废石堆场,副井口废石堆场,各废石堆场均按要求建设有拦石坝、淋滤水收集池及回用系统,目前废石堆场已在开展分阶段复绿。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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